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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质调查院获省级公益性队伍“A级单位”

发布日期:2010-07-20 00:00:00     作者: 陕西地质信息资料中心     浏览数:8    分享到: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陕西省地质调查院能力建设评估报告的函》(中地调函[2010]175号)获悉:陕西省地质调查院能力建设评分为93.5分,属A级。
    为逐步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地质工作特点与规律的地质工作新体制,中央要求建设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358号)的要求,依据“项目联系,业务指导”的原则,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开展了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并明确依据评估结果,部署安排中央出资的公益性地质调查任务。
    按照中地调《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要点》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办法》,地调院认真组织自评,并按有关程序报送评估申请;2010年6月12日至14日,地调局组织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通过核查资料,对单位性质、单位人员、单位经费、单位技术装备与基地建设、单位资质、单位内部管理和单位业务能力等7个方面,按照评估标准,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评估。
                                                                                                       刘曦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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